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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四川广安市过境高速公路东环线及渝广高速支线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08 15:20:36     浏览次数:587

    1.招标条件

    四川广安市过境高速公路东环线及渝广高速公路支线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同意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四川广安交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招标人负责本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并与勘察设计中标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项目业主确定后,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将勘察设计合同移交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应受让本勘察设计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点于悦来镇设置枢纽互通与巴广渝高速连接(K0+000=巴广渝K167+872),向东经大安镇,进入前锋区,过虎城乡,于代市、前锋城区及新桥工业园区,前锋互通并新建一级公路连接线接入前锋城区,跨广前公路,经华蓥市禄市、华龙、永兴,至陈家湾村下穿拟建岳广华公路,经清溪口村下穿广邻高速,跨广华路,在华蓥城市规划区西南角设置互通与拟建岳广华公路连接,再经明月镇、阳和镇至岳池临溪镇,于临溪镇与高兴镇间通过,跨XX01,过观音溪镇、庆华镇,于E1K80+007.58 进入重庆三汇,经踏水,再前行至三汇镇区西侧设置三汇枢纽互通与渝广高速连接(E1K91+743.672=渝广高速K46+775.62)。

    本项目推荐方案(K+A1+K+E1 线)全长81.382Km,其中四川境69.646Km,重庆境11.736Km,同步建设一级公路连接线13.022Km,总投资估算为68.802 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8454.2 万元。计价土方2601.9 千方,计价石方6071.2 千方;沥青砼路面1431.717 千平米(不含桥面铺装);设有特大桥2472 米/2 座,大桥7716 米/29座,中、小桥936 米/14 座,桥梁总计11124 米/45 座,占路线长度的13.67%,无隧道。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 /h,连接线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主线路基宽度25.5m,连接线路基宽度23m;主线桥梁宽度25.5m,连接线桥梁宽度23m;全线均采用沥青砼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 ,其他桥梁、涵洞:1/100,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采用A级标准。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全线主体工程和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以及一级公路连接线的初步勘察设计工作。

    2.4 标段划分及勘察设计周期

    本项目主体工程和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以及一级公路连接线初步勘察设计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A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勘察设计: 2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②资质和业绩要求详见附表一;③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全国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名录”( 以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公布的结果为准),且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评定等级为C级及以上,未处于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投标信用评价禁止投标期内(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结果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其中第一信封采用综合评估法,选取第一信封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的前3名(不足3名,选取相应数量)进入第二信封评审,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依据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 12  开始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5.2如潜在投标人需招标文件参考资料(纸质版),请于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武侯祠东街2号416室购买,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登记任何投标人信息。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3招标文件补遗书及有关通知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上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在该网站下载上述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如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收到或默认已收到。

    5.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a)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b)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512 22  日上午9:30~10: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512 22 日上午 10:30 (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www.cqjt.gov.cn)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等媒体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80 万元。

    2C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120 万元。

    3处于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投标信用评价处理限制投标期内,投标时按C级对待的投标人:人民币 1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担保形式,以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收据将由招标人在开标后交给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

    9.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公示资料

    (1)格式(后附):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一))

    公示表2.近五年(2010年9月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二))

    公示表3.拟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四))

    2)公示资料的包封: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置于U盘内,且电子文档应能正常打开)单独密封后装入投标文件外层总封套内。公示资料封套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公示资料同投标文件同时送交。

    3)投标人公示资料公示及应遵循下述规定

    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资料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3 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办发【2012】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人:四川广安交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址: 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广安市交通运输局九楼) 

    邮政编码: 638000

    人: 李女士

        话: 0826-8303883  

        真: 0826-8303883